为深化阿塞拜疆共和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进一步促进双方经济、文化、旅游等各领域交流合作,现决定:
自2026年2月2日起至2027年2月2日期间,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签发的普通护照人员,实行入境免签政策。符合上述条件的护照持有人,可在一年内免签入境阿塞拜疆共和国三次,每次停留不超过30天。